1、正常使用情况,桥梁钢模板使用部门应对主要桥梁钢模板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评定。
2、经检查判定待修(或需要改装)的桥梁钢模板,应剔出并划区堆放和标识,经桥梁钢模板管理员填写“桥梁钢模板维修(改装)申请单”报工程管理部审批。
3、工程管理部应根据安全质量监察部和物资管理部提供的需要改装的桥梁钢模板提出改装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交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实施。
4、结构破损或严重锈蚀而失去修复能力的桥梁钢模板,应由使用部门桥梁钢模板管理员填写“桥梁钢模板报废申请单”,交工程管理部审批。
5、工程管理部组织物资管理部和安全质量监察部对申请报废的桥梁钢模板进行鉴定,确定报废的桥梁钢模板,工程管理部应下达桥梁钢模板报废通知书。物资管理部和桥梁钢模板使用部门应分别在“桥梁钢模板明细台帐”备注栏内对桥梁钢模板予以注销,并注明报废日期。
6、报废的桥梁钢模板应限期处理,来不及处理的应划区隔离堆放,并按本办法中7.3.4条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