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架通行孔的两边应加护桩,夜间应设警示灯。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牢固的防护设施。
4.安设支架、拱架过程中,应随安装随架设临时支撑。采用多层支架时,支架的横垫板应水平,立柱应铅直,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5.支架或拱架不得与施工脚手架、便桥相连。
6.支架、拱架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模板;安装模板应与钢筋工序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工序结束后再安装;安装墩、台模板时,其底部应与基础预埋件连接牢固,上部应采用拉杆固定;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
7.采用脚手架作支架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的规定。
8.采用滑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 50113的规定。
9.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模板、支架和拱架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10.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满足下列条件的,还应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